他们被称为:淘品牌。
随着微信平台的崛起,又诞生了一大批新品牌如罗辑思维、大V店、喜茶、瑞幸咖啡、植观等。
我将他们称之为:微品牌。
当然还包括数量庞大的微商品牌。
我说微品牌,并不是指尽数在微信上销售的品牌,而核心是指那些通过公众号、无极4朋友圈、微信群实现用户裂变和增长的品牌。
新平台的出现是新品牌诞生的土壤和基础设施;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成功,就在于它创造全新的连接方式,全新的资源配置方式,新平台为新品牌的涌现创造了商业机会。
我们知道,品牌是工业时代的产物,是为了适应社会大传播和商业变现而出现的效率工具,它将产品信息进行浓缩,形成规模化、可复制的连接符号。品牌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提高人与产品的连接效率。
而在移动互联时代,因为连接方式的转变,人与产品的连接、人与信息的连接、人与人的连接都发生极大的变化。
而这意味着,新品牌的玩法也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甚至是“品牌”一词本身,都需要我们去重新审视和打量。
20世纪重要的媒介理论家、思想家马歇尔·麦克卢汉,有一句经典名言:媒介即信息。媒介不过是一种信息连接的载体。而连接的改变,则意味着信息的改变。
互联网的发展已经让我们看到,人们在网上变得更加平等和平权、信息在网络上变得去中心化和扁平化、用户掌握了这个时代的话语权和主导权、不同的人基于不同的观念和兴趣结起一个个社群,亚文化日益丰富和主流化。互联网构建了一套全新的话语体系。
这种新的连接方式和话语体系,要求商业上的回应。品牌需要构建与消费者全新的连接方式,与消费者全新的对话模式。
在移动互联时代,这一新的品牌连接方式和对话模式,就是IP。
IP,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这是IP最基础的定义。
不要忘记,品牌大师大卫·艾克关于品牌的定义——品牌代表消费者掌握的关于商品、企业相关的知识,品牌是企业的重要资产。
品牌就是一种企业的知识产权,它是企业在厂房、设备等物权以外,最重要的无形产权。
品牌就是IP的一种。
谈论IP者众,至于何为IP、如何打造IP亦是众说纷纭、云里雾里、扑朔迷离。
其实回归基本来看,对于企业来说,最本质也最重要的事务有二,一为打造产品,二为打磨内容。
IP即从这二者中来。
IP即内容产品化,产品内容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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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是内容的一种,但不是所有的内容都是IP。
比如电影,电影是典型的内容形态。它的内容制作成本相当高昂,而回报虽然丰厚但风险也很高。一部投资过亿的电影,票房可能超十亿,也可能不足两千万。
而且对于电影公司来说,一部电影的成功完全不可复制,这一部成功了,下一部完全可能票房惨败,每一部电影都是一个独立事件,每一部电影都得从头再来。
为了降低风险,提高成功率,各大电影公司竞相进入宇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