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对圈主来说,吸引力不大,毕竟2年没去电影院贡献了,实在是电影圈没点好看的。
但是圈主是怎么没想到,吴京老师以一种独特的热搜话题,吸引到了大家注意。
大家都知道,跟品牌不沾边的,那我们肯定不讲啦。
本来以为这个是明星看到自己偶像激动的一个的场面social话题,没想到点开评论:
评论区一水的都在吐槽吴京用苹果手机拍照。
说真的没点开图之前,圈主还真没去关注吴京用的什么手机
其实明星用什么手机原则上来说没有限制,毕竟大家都是消费者。
吴京之所以被大面积吐槽,主要原因还是中兴手机今年年初官宣他为代言人,而作为代言人在公众场合(颁奖典礼)被发现使用其他品牌的手机,多少有点不占理。
这下子大家都纷纷吐槽原来用中兴是工作职责,用苹果才是真实生活
圈主去看了下中兴手机的官博,目前背景图还是吴京老师,代言应该是还在期的。
不过网友们的看法不完全一边倒:
明星代言品牌,在公众场合或者特定情况下会帮忙宣传带货品牌,比如代言手机的明星们会在代言期都用该品牌发微博。
但具体怎么个宣传指定方式,其实还要看品牌和代言人签订的合同细则。
但是大家都知道最近新的广告法出来了,其中有条新规指出“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
同时专门强调“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明星在广告代言期内,应当以合理的频率、频次持续使用代言商品。”
对特定产品行业和特殊身份的代言人(形象大使等),《指导意见》也有具体的规定:
对于电子产品、汽车等技术迭代速度较快的商品,明星只使用某品牌的某一代次商品,不能为该品牌其他代次商品代言;
明星以品牌“体验官”“推荐官”“形象大使”等名义为企业或者品牌整体形象进行广告代言的,无极4广告中应当标明或者说明明星使用的该企业或者品牌的商品名称。
举个例子,比方说苏炳添深度体验了小米11后,选择成为了这个型号的代言人,但小米手机今年又出了小米12,苏炳添就必须重新成为小米12的深度用户,否则就不能成为新机的代言人。
而吴京在大众认为的公开场合都没有深度使用中兴手机,那平时大概率也没有使用了,所以被大家吐槽既没有尽到代言职责,也疑似不符合新广告法。
虽然但是,这里补充一下,以前代言的形式不受新广告法影响。
所以吴京的这次舆论事件,站在品牌公关角度来看,如果他跟品牌方有合同约定不受影响,那么到代言职责上也是没有问题的。
但站在其他角度,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最后,这波舆论怎么看都是华为赢了,明明吴京代言争议点在中兴和苹果上,华为却又赢了波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