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广告,做的不只是一张平面,一个TVC,也不是一句广告语,它包含的内容很多。遇到一个全新的空白客户,做全案代理,涉及的内容包括:品牌传播口径、品牌活动策略、视觉表现、营销手法等众多方面,遇到成熟有基础的客户,服务内容可能会少点。不管服务的内容多与少,归根结底,创意总是广告的终极追求,也是广告公司的基本要求,以此满足客户的需求。
想创意,很多业内人士都会信口开河的认为这是谁都会的,不怕想最好,就怕还有更好。的确,所谓的创意想法,每个
广告人脑海里都会有千万种,但纵观众多出街的作品,却是从无数创意中被选中的。很多时候,在开创意会过程中,大多是想的天花乱坠,但真正能用的却没几个。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广告创意必须具备一定的实际性,必须遵守四大基本原则。
传承性:延续品牌节奏
对于一个品牌而言,在没有形成品牌之前,一般都带有创始人的情感色彩或是创立理念。换而言之,也就是在没有找广告公司服务之前,通常很多客户都为自身所创品牌制定了一些品牌精神或是情感上的东西。虽然这些东西没有传播出去,但是从客户角度考虑,这是他们想把品牌做大的初衷,无极4也是想传播出去的内涵。因而,当广告公司服务他们时,在广告创意过程中,就应该把品牌的传承性考虑进去。而不是泯灭客户的所有,将全新创意附加在品牌之上。相反了解创始人的想法,即内在的东西,在传承的基础上,打造更精准的创意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
有的时候,从客户手里接手一个项目做品牌推广,会发现很多时候这个品牌在此之前经过别的广告公司运作。在别的公司运作过程中,有关品牌传播口号、视觉形象、包装等很多方面的风格已经形成,显然这些东西都是经过客户确认的。因此,当你接受任务时,很多东西要调整这是必然,这也是客户找到你的理由。但这并不代表是全盘否定,推倒重来,因为这个品牌已经运作过,很多东西能通过,这都是客户认同的。所以,当你在进行全新创意时,就需要把品牌以往的调性考虑进去,从某些方面可以延续品牌原有的节奏,也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共鸣性:与人情感共鸣
广告创意来源于人基于对品牌相关信息的理解产生的思想,那么它就跟人的情感产生了强大的关联性,它要达到的目的是要让客户产生认同,让消费者产生认同感。一个广告创意的好与坏的界定,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情感因素就是一个基本评判标准。所以开创意会过程中,比如产品命名、品牌核心卖点提炼、广告语等方方面面。当我们想出了一黑板,甚至几黑板的创意,怎么去评判哪个创意是我们想要的呢?这时候,客户还不知道这些东西,消费者也不可能现场帮你决定。那么,这就需要现场所有参与人员进行评判,看一遍所有的创意,用心去直观感受。哪个创意能够让大部分产生情感共鸣,必定是所需要的创意。
广告人是创意的构想者,但也是大众消费者,自身的情感感知,也代表着消费者的情感。如果一个创意,不能够让现场的创作人员产生情感共通性,那么这一定不是一个好创意。对于广告人而言,一个创意能不能过关,首先要过的就是自己这关,然后才是其他人。所以,在广告创意过程中,情感的共鸣性也是创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不可违背的。
原创性:坚持独特创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