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在企业管理的历史上,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
列维在他94岁生日的时候,被邀请到美国西北大学进行演讲,演讲中他说,他相信品牌化是营销的中心概念。
而在台下听演讲的86岁的科特勒,却反驳说,营销本身是中心概念,而品牌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二位老先生说的怎么样??还是见智见仁?
岳新力认为,品根是需要之本,品牌是品根的记号,营销是显示品根。
如果要说中心概念的话,品根才应该是企业管理的中心概念,因为消费者需要的是品根,企业提供的正是品根,而品牌化和营销都是为了解决消费者需要品根的服务。顾客选择的是品牌,需要的是品根,通过营销显示认识品
根。
德鲁克说,企业有且仅有两项职能,创新和营销。
当我们以消费者的角色看时,在乎的是需要之本——品根,直觉选择的也是品根。当我们以企业管理者的角色看时,我们提供的正也是消费者需要的品根。
很显然,创新只是发掘品根——并不是开发新产品。而显示品根也是发掘品根的一部分,也属于发掘品根。由此看来,企业有且仅有一项职能:发掘品根。
因为品根是本能直觉中的根本,所以品根让品牌成为消费者的直觉选择,无极4越发展强化品根越利于直觉的选择,从而最直觉化降低顾客的认知成本和选择成本,即最直接化解决顾客认知的困难和选择的困难,让顾客凭直觉去选择。——这才是当今时代下,企业的目标和目的,也是企业存在的意义。
品根不只是需要之本,还能刺激本能直觉的需要,激发需要的状态。岳新力曾提出过一个关于消费者追根意识的模型:
面对同领域不同种类和跨领域不同种类的品牌,消费者会启动本能直觉的追根意识,挑选出有强势能品根的品牌,或者受到强势能品根的激发而选择其品牌。
另外,岳新力还发现:品根不明晰,品牌不自立;品根式微,品牌自毁。
由此,企业的管理者不难看出,企业管理就是管理品根——就是品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