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思考一个全新家居产品的营销策略时感悟到,这样一个非刚需甚至提示了品类名称也完全不知所云,难以产生消费欲望的产品,如果仅仅只是自我意识地向消费者展示产品的功能,那么,这类产品则必需要投入强大的广告宣传,再退一步说,即便投入广告也难以撼动消费者对其产生消费欲望。
所以,我想到了能不能颠倒过来,不是阐述自己是谁?自己有多大能耐?能帮消费者解决什么问题?而是先将其设定成一个家庭必不可少的事物,一种某类家庭的标配符号,或者在一个女人认知中,缺少这个东西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家,然后再将这个产品的物质功能客观展示出来,再用品牌的精神诉求刺激消费者的好奇,从而
反过来吸引消费者来反向搜寻这个产品,岂不是彻底破除了这个产品的营销障碍吗?
但我们习惯上的市场营销,基本都是挖自己产品的卖点(优秀点),无极4然后想尽一切办法去告诉消费者,这个产品是多么多么的适合消费者,可以帮助消费者解决多少难题诸如此类,然后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传播手段,去做广泛的推广。除此之外,有没有更好的营销方法?这是二十年前就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或许是我太挑剔了,或许是我的横向思维让我看透了市场营销的本质,因而发现了本土企业营销的粗暴和自我,又或许是我个人的问题,比如我的营销思维进入了错误的死胡同,导致我怎么看,都觉得本土企业的营销,几十年来一直都在错误的道路上狂奔……
按照我的理解,企业的市场营销应该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来生产产品,换句话说,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都是有基本的质量保证的,所以不能在营销中夸自己的产品优质,比同行企业的更优秀,因为做出好产品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