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创意是广告业永葆活力的“青春泉”,然而,在市场化资本化的广告业中,不可否认,创意处在了一个越来越尴尬的位置——创意是广告业的灵魂、创意是广告公司的生命线,但是创意在商品交易的市场上,创意不值钱,也
不能有效地转化为现金。
寻找创意的载体,难
当我们去衡量一家广告公司的实力与发展潜力时,无极4其实,我们并不会去刻意以创意为切入点为考量,而且去衡量其广告资源,或者说是
广告资产、广告资本,这种资源既是广告公司与广告客户对等合作、实现自身话语权的基础,也是广告公司得以生存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广告资源从狭义上讲,就是广告公司的广告创作、设计、制作资源;从广义上讲,还包括媒介关系、后期发布等等,而创意水准只是广告资源中的一小部分,难免势单力薄。
坦白讲,在中国,以创意为代表的广告公司并不多见,中国的市场上还不具备如同英美发达广告市场一样,对创意的普遍接受能力。以广告创意去打动客户,以创意来斩获国内外广告大奖,并不是那么容易被中国的广告业所接受的。创意,对于中国的一些广告客户来说,是一种比较超前的东西。所以,看中国广告业内的生存能力,我们其实规避了创意,认为综合型的全案广告代理公司以及专业广告代理公司(只在广告细分市场上从事单一的广告类型,如户外广告公司)这两者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创意不但在广告公司的生存力上难以得到体现,在整合营销上也难于觅得其身影。从创意的涵义去挖掘,我们可以说广告策略是创意,但是说广告营销是策略,就未免有些牵强。从广告的一个完整制作周期上来看,创意只存在于广告前期的制作阶段。在充分了解到品牌广告的期望值和掌握了该品牌(或商品)的相关营销数据之后,结合品牌形象和适宜投放的媒体,制作一个具有画面冲击感、感染力的平面或视频广告,这个前期策划和制作过程,就是具体的创意落实的过程;等到广告得到客户或消费者的认可之后,从而根据主打的广告受众来执行媒体策略,进行广告的播放或刊登,这些就已经属于广告营销的范畴了,里面基本已经没有创意的成分了。从策划和营销的角度去细分广告的整体过程,我们便会发现策划和营销在要求和投入上,都是大相径庭的,所以,说广告的整合营销就是一个创意的过程,实在是有些牵强附会。